
與此同時,國內光伏業(yè)也開始了新一輪的洗牌:2013年12月31日,工信部發(fā)布了符合《光伏制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企業(yè)(第一批)的最終名單,共計有109家企業(yè)入圍,較2013年11月底工信部擬公告名單的134家企業(yè),減少了25家。“展望2014,應對可能愈演愈烈的貿易保護主義和繼續(xù)促進產能的兼并重組將是2014年中國光伏業(yè)的主題。”這是孟憲淦和商務部研究院綜合戰(zhàn)略研究部副主任張莉的共同看法。
2014年貿易保護主義或將更加嚴重
2012年10月,美國開始對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組件征收大約24%~36%的關稅,因為美國認為中國公司接受了不公正的政府補貼,并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但是,這項判決有一個很大的漏洞:它只適用于以中國大陸的太陽能電池做成的太陽能板。太陽能電池是用來組裝完成電池板的決定性重要組件。于是,很多制造商就從以臺灣為主的其他地方購買太陽能電池,成功地避開了這些關稅。美國咨詢公司Raymond James的分析師帕維爾·莫爾恰諾夫表示,臺灣向中國大陸太陽能電池板公司額外收取的區(qū)區(qū)幾美分,比繳納關稅便宜多了。倘若繳納關稅,每瓦的成本會增加大約20美分(約合1.23元人民幣)。
“具體大陸有多少廠商采取了購買臺灣太陽能電池來生產電池板還無法估算,但的確有部分產商采取了這種做法。美國此舉很明顯是要進一步把這個漏洞堵死。”孟憲淦說。
事實上根據(jù)臺灣官方發(fā)布的電力系統(tǒng)中各種能源的裝機容量和發(fā)電量,以及發(fā)電總容量占比等資料,從美國企業(yè)提出對國內光伏企業(yè)采取“雙反”行動之后,臺灣太陽能電池的出貨量大幅攀升,2012年多數(shù)臺灣電池廠出貨量均創(chuàng)新高,總出貨量達到5500MW,各廠商的出貨量較2011年成長5%~25%。而臺灣產商們認為,廠量持續(xù)增長的主因在于歐美對中國的貿易“雙反”,以及日本市場崛起,都給了臺廠合作的機會,廠商們的代工比例在不斷地增加。
張莉對此認為,美國進一步對臺灣采取行動一方面是要從行動本身獲利,更重要的是通過此舉與大陸或臺灣當局達成獲利更大的交換。“這是美國慣用的手法,并且從美國目前面臨的經濟形勢來看,這種做法只會愈演愈烈。去年我國企業(yè)涉及的貿易摩擦有95起左右,我們預計明年可能增加20%。”張莉告訴中國經濟導報記者。
最近有消息表明,在貿易保護主義上更進一步的不僅僅是美國:一家德國律師事務所近日發(fā)出警告,從藐視新貿易規(guī)則的中國制造商手中購買產品的歐洲公司將面臨嚴重的懲罰甚至入獄。斯圖加特一名海關專家伊莎貝爾·路德維希(Isabel Ludwig)表示:“各家公司需要仔細查看進口的太陽能產品,以及是否協(xié)議涵蓋他們的供應商。如果未支付反傾銷稅,他們可能被指控,追溯期長達3年。”
目前國內約100家中國制造商承諾對進入歐盟的產品實施每瓦0.56歐元的最低價格,每年組件配額為7GW,電池為2GW。沒有承諾或不遵照該承諾條款的公司將承擔懲罰性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