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國際難主導阿波羅?
對阿波羅公司的行事做合理推測,其顯然是對賽維LDK的“重組方案”不滿意,才考慮訴彭小峰破產(chǎn)以償付7550萬美元。
依上述數(shù)據(jù)粗略計算,阿波羅公司的投資約占2.4億美元的21%,為5040萬美元。在賽維LDK沒有實現(xiàn)兩年內上市承諾的前提下,其可獲取本金以及相當于本金23%的年化收益賠償(從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的兩年時間),合計7358.4萬美元。
但若依照賽維LDK的“重組方案”,則阿波羅公司不僅要將8.736%的優(yōu)先股(LDK Silicon)兌換成賽維LDK的股票,還要接受剩余91.264%的優(yōu)先股通過再融資,變成賽維LDK的可轉債。
“這需要阿波羅公司對賽維LDK未來經(jīng)營抱有極大信心。”上述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但如今看來,顯然他們并不看好”。
事實上,除中銀國際阿波羅公司外,另外兩家2.4億美元股權融資的參與者——國開金融、中國建設銀行旗下投資基金均已于此前認可了賽維LDK的“債務重組方案”,并與其簽署了“重組支持協(xié)議”。
彭少敏也向記者確認,已與賽維LDK簽署“重組支持協(xié)議”的79%的優(yōu)先股投資人正是國開金融及中國建設銀行旗下投資基金。換言之,剩余的21%優(yōu)先股持有人,便是中銀國際阿波羅公司,上文對其投資收益的推算也基本成立。
“阿波羅公司設立在海外,其行事并不由中銀國際主導。這是其為何與建銀、國開金融步調不一致的原因之一。”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但我相信最終矛盾可以解決,因為目前與賽維LDK簽署‘重組支持協(xié)議’的不僅有國內銀團,還有諸多國際投資者”。
如今,為了推進海外債務重組,賽維LDK除了給出“債務重組方案”外,還再度籌劃了1400萬美元資金,用以應對海外債務重組事宜(支付不同意債轉股的債權人的兌現(xiàn)需求及相應債務重組工作的開支等)。
4月2日,彭少敏向記者確認,此筆費用由賽維LDK通過可轉債方式從公司第三大股東恒瑞新能源處獲取,鎖定期為4個月。
“總體而言,海外債務重組的進展是卓有成效的,且這一切都不會影響江西賽維的正常運營。日前,賽維有4處產(chǎn)能入圍工信部第二批光伏準入企業(yè)名單,也印證了公司生產(chǎn)的恢復。”彭少敏向記者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