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際上,2014年我們能夠看到能源局很努力,陸續(xù)出臺了擴大分布式電站范圍,容許分布式享受上網電價等很給力的政策,但市場的反響應該是有點讓能源局失望。我們記得,為禁止光伏路條的倒賣,能源局于去年10月曾連發(fā)三個文件。但是,我們仔細想想,路條為什么這么搶手,為什么這么值錢,路條的最大含金量就在于所含審批配額,而光伏電站配額是來源于年度裝機目標的。每年國家能源局將目標分解到各省能源局,各省再分解到各地市。有額度,就需要審批,就需要爭奪,就存在人為主觀因素,就可能有潛規(guī)則。所以路條就炙手可熱?,F在,不設定目標就沒有額度,也就是說額度不值錢了或者放開了,路條的含金量急劇縮水,最終路條就自然回歸到其本質—--電站建設行政文件。任何人建電站走國家公布的行政流程就好了。路條就值個行政委托代理的錢而已。怒爾局長履新,這一個政策就超過吳局的三個政策。
中央三中全會公報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fā)揮政府作用。全會提出,建設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必須加快形成企業(yè)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系,著力清除市場壁壘,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guī)則,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建立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光伏電站建設如果虧錢,投資人會去投資嗎?電站建起來,并不了網,或者并網但送不出電,投資人會投資嗎?這些問題不解決,你送他額度,他也不會投資的。所以設定光伏電站建設額度實在是多此一舉。無法是為了滿足某些人的官癮而已,預留暗箱操作空間。讓市場去配置光伏建設資源,絕對比用額度去控制干涉光伏建設,高明地多、光明得多、明智得多。怒爾局長顯然比前任在領會中央精神上,更到位、更勝一籌。
光伏市場,能源局做到無為而治,才是最高境界。加油,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