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外,因應收賬款回款緩慢,倪開祿曾打算將不低于35%的股權轉讓給青海木里煤業(yè)集團,但后來也因為種種原因轉讓未能成功。
此后,超日由于未能償還逾期貸款,頻繁被多家金融機構和供應商起訴,其中包括15家金融機構和78家供應商。
而在整個超日事件中,影響最大的莫過于“11超日債”的違約。2014年3月5日,中信建投發(fā)布了《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利息無法按期全額支付的公告》,稱無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足額支付“11超日債”第二期利息。“11超日債”發(fā)布公告正式宣告違約,成為了國內首例違約債券。
此事件成為壓垮超日太陽的最后一根稻草,4月3日,超日的債權人上海毅華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下稱毅華公司)向法院提出破產(chǎn)重整申請。理由為“*ST超日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并且資產(chǎn)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6月26日,*ST超日公告,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民事裁定書》及《決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毅華公司對超日公司的重整申請。該案也成為上海首例民營上市公司破產(chǎn)重整案。超日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且提交了就公司破產(chǎn)重整出具的職工安置方案,大股東倪開祿就公司破產(chǎn)重整出具的意見等書面材料。
截至2014年3月31日,超日公司賬面資產(chǎn)總計35億余元,負債合計為43億余元,所有者權益合計為-7億余元。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0日發(fā)布公告,已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擔任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破產(chǎn)管理人。
有媒體報道,目前超日太陽重整工作進展是,管理人已啟動公司重整相關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對公司相關證照、印章的接管工作,同時其他接管、債權申報受理、財產(chǎn)調查等各項重整工作正在全面開展。
截至2014年7月24日,總計有1561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金額為8.112億元。而重整期間至8月11日,債權人可以繼續(xù)申報債權,8月18日超日太陽將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業(yè)內人士認為,企業(yè)重整過程中,債務處理是最關鍵的工作。而超日太陽破產(chǎn)重整事件中,如何處理與信托公司債務問題最為棘手。
根據(jù)《理財周報》統(tǒng)計,2011年至2012年期間,超日太陽先后發(fā)布17次股東質押股權公告,7次解除股權質押公告,2次解除股權質押并同時宣布再質押公告,股權來源皆是公司法人倪開祿,及其女倪娜。兩年間,倪氏父女質押給信托公司申請貸款的超日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累計2.98億股。為超日提供融資的信托公司包括山東信托、中融信托、五礦信托、廈門信托、蘇州信托、聯(lián)華信托(現(xiàn)“興業(yè)信托”)、安徽國元信托等。根據(jù)公告,目前依然有2.33億股質押在信托公司。其中可查的包括,山東信托1.1億股、五礦信托4869萬股、廈門信托3300萬股。山東信托、五礦信托、廈門信托產(chǎn)品均為單一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