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執(zhí)一詞
經(jīng)記者了解,募集說明書中對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及決議的相關條款顯示,合并持有10%以上有表決權的債券張數(shù)的持有人可發(fā)出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知,并推舉一名債券持有人為召集人。
這一條款也是目前債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圖與部分債券持有人爭論的關鍵點。
中信建投表示,確實曾有一名債券持有人向受托管理人提議召開“11超日債”債券持有人會議,并現(xiàn)場出示了提議文件及擬審議事項、部分債券持有人名單等材料,但經(jīng)中信建投核查,認為缺乏必要的法律要件,不符合《會議規(guī)則》的規(guī)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而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部分債民則認為,該聯(lián)名名單包含的債民持債比例達到15.32%,超過了10%,可以發(fā)出會議通知。對于中信建投所提出的缺乏法律要件的問題,債券持有人目前也正自發(fā)地通過快遞、郵寄的方式征集委托。
對此,上述中信建投工作人員表態(tài)含糊,她表示就算授權比例超過了10%,再行通知會議的時間和地點也需要時間。21世紀網(wǎng)追問需要多少天,該工作人員回答“不少于幾個工作日吧”。
與此同時,作為債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負責召集的持有人會議何時能夠召開也并不樂觀。
中信建投公告顯示,截至4月24日17時,參會登記持有債券面值占未償還債券面值總額的21.10%。根據(jù)此前的延期公告,延期原因在于爭取達到形成有效決議所需50%的比例,而一個月以來,登記參會比例僅增加了2.76%,持有人會議將順延多久尚未可知。
實際上,根據(jù)《會議規(guī)則》,作為“11超日債”的發(fā)行人——超日太陽,可書面提議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但公司證券部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打算,“我們這邊不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事情,我們只負責股東大會事宜”,該工作人員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