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中信建投發(fā)布公告稱,將于3月26日召開“11超日債”2014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就逾期付息對超日太陽提起民事訴訟、處置“11超日債”擔保物用于付息,以及授權受托管理人有權代表債券持有人參與超日太陽整頓、和解、重組或者破產(chǎn)的法律程序等重大事項。
而深交所則繼續(xù)保持沉默。不過,在近日北京兩會的媒體見面會上,深交所理事長陳東征對媒體公開表示,監(jiān)管層包括交易所在內(nèi),都需要在如何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方面進行探索,交易所也應該在債券市場的發(fā)展過程中盡職盡責,如果是交易所沒有履行相關監(jiān)管措施,導致風險出現(xiàn),那也應該和所有市場主體一樣,承擔相應責任。